化妆品年报时间过了?还有整改机会!
根据相关规定
从今年1月1日起
普通化妆品备案人应当于
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
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的
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
在原备案系统备案的产品
应当于2022年5月1日前
完成产品信息补录
今年的年报时间已经过了
还未提交年度报告怎么办呢?
信息补录如果逾期未完成会有什么后果?
未在新注册备案平台认领的
产品应该怎么办呢?
……
别着急
4月14日
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
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年度报告
信息补录等有关事宜的通告
你的问题有解决办法了
根据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《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按照《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<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>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2021年第35号,以下简称第35号《公告》)要求,现就普通化妆品备案年度报告、信息补录等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一、根据第35号《公告》,自2022年1月1日起,通过原备案系统和新注册备案平台备案的普通化妆品,统一实施年度报告制度。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,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,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。
二、在2022年3月31日前未按要求完成年度报告的产品,应当按照药品监管部门限期改正的要求,于2022年6月30日前在新注册备案平台上完成整改。
三、在原备案系统备案的产品,应当于2022年5月1日前在新注册备案平台上完成产品信息补录。
四、已在新注册备案平台认领的产品,可在限期改正期内申请注销;未在新注册备案平台认领的产品,可在限期改正期内向属地检查局提交注销备案的书面申请,由属地检查局协助完成主动注销。主动注销备案的,如产品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,备案信息注销前已上市的相关产品,可以销售至保质期结束。
五、逾期未按要求完成年度报告的产品,将依法予以取消备案。取消备案的产品,自取消备案之日起不得上市销售或进口,仍然上市销售或进口的,将依法予以查处。
六、逾期未完成信息补录的产品,应暂停销售或进口,在未完成补充填报之前,不得继续销售或进口,违反规定的,将依法予以处置。
特此通告。
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
2022年4月14日
普通化妆品为何要设置年度报告制度?
已注册备案产品为何需要补充填报相关资料?
备案人主动注销备案和监管部门取消备案有何区别?
不再继续生产、进口的备案产品是否需要主动注销?
国家药监局进行了权威解答
点击蓝色文字查看
那么
在新的注册备案平台上进行年报
以及填报功效宣称依据摘要等
应该如何操作呢?
视频里揭晓答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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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
年报功能介绍
该视频指南主要介绍年报功能的填写方式、具体填报内容、注意事项、操作流程等,帮助企业用户熟悉年报功能的操作。
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
功效宣称功能介绍
文章来源“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”